讲到街头摄影,一般人会直觉想到以街道为场域或主题的摄影,但仔细想想,这个条件好像又有点空泛,街头摄影真的那么简单吗?
街头摄影很难有明确的定义,它所代表的意象会随着时代和地方文化改变,因此比起肖像、纪实、建筑、艺术等明确以拍摄主题来区分的类别,更倾向将其理解为一种风格或精神。而可以肯定的是,街头摄影与城市的发展以及摄影器材的进步有着密切的关连。
基本上,我们可以认为十九世纪摄影术发明不久后,街头摄影便跟着出现了,只是是谁定了“街头摄影 Street Photography”这个名称,并将这类型的照片归成一类,已经很难考据。
光从 Street Photography这个名称来看,相较于way的路带有方向性的意涵,road的路具有长途或是供运输工具通行的意思;street这个单字代表着铺砌而成的道路,演变至今用来专指城市中的道路。因此在被大家认为是街头摄影的照片中总是带有城市的性质应该不难理解。
目前已知的第一张街头摄影:Louis Daguerre “Boulevard du Temple” 1839(图片来源)
最初,街头的概念相对于风景,指的是以都市街景为主题的摄影,当时欧美国家都市化已经到达一定水准,人们生活在紧密相邻的楼房和石砌的街道,形成与从前乡村截然不同的面貌。现代纪实摄影之父Eugene Atget即是以捕捉因工业革命改变的巴黎,并卖给画家作为创作素材而知名,他以大型的木造观景式相机、透过长时间的曝光纪录下无人的巴黎老街区。有一段时间,在城市发展起来后,广场上常会有人架着相机替观光客拍照,这种在街头上新兴职业就是街头摄影师,他们贩售的照片(商品)被称为街头摄影。
二次战后,一般民众逐渐能够负担起相机和底片的花费,使得日常的纪录和生活片刻的捕捉随之兴起,也就是大家最熟悉的“决定性的瞬间”,这种拍摄方法长时间地引领了街头摄影潮流,布列松(Henri Cartier-Bresson)认为摄影,要把一切的感官都集中在稍纵即逝的现实前,若能成功掌握这瞬间的画面,就能为世界赋予意义留下永恒。这样的态度需要专注力、心灵的锻炼、敏感度、以及几何感。
1958 年Robert Frank所出版的《美国人》,以快拍、带有观察意味的视角拍摄下美国社会阶级和种族间紧张的关系,他模糊、带有颗粒、过度的曝光、放入个人主观性的手法不仅影响了街头摄影,更替摄影带来了新的视野,2014年评论家Sean O’Hagan曾在卫报上发表文章指出:“《美国人》改变了摄影的本质,改变了摄影的语言和方式……它可能仍是 20 世纪最具影响力的摄影书。”
Garry Winogrand 为一名纽约摄影师,他着迷于全民活动和公共性的事件,像是公共性的事件,像是示威游行、公共性的事件,像是示威游行、博物馆开幕式、动物园的动物、行人等等。相较于拍出来的成果,Winogrand 更享受拍摄当下,充满活力的街道总是促使着他按下快门,一生中拍摄上万卷底片。
60、70年代正值街头摄影的黄金时期,街上满满摄影师中,Winogrand 以广角视野和歪斜的取景创造出充满生命力的画面,成为当时街头摄影的标志。
从Henri Cartier-Bresson 为人所知的“决定性瞬间”,Robert Frank“美国人”强调摄影的主观性,到Garry Winogrand 将其视为一种态度和风格,这样的转变可以看出,街头摄影的手法和形式已经没有太多的局限,它成为学习摄影最容易上手的开始,甚至许多大师也有属于自己的街头练习。有些人专注于人性的冷暖,有些人追求光影的变化,也有些人依然在等待某个瞬间。同样也是街头摄影师的Bruce Gilden 为街头摄影给出了一个很好的解释:
“如果你看着一幅照片时能闻到街的气味,那就是街头摄影。”
If you can smell the street by looking at the photo, it’s a street photograph. — Bruce Gilden